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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六章

男友把女友惹毛了,道歉也没用,女孩子气呼呼的在家里转圈:“哼!我要去买个贵的东西!”男孩一听,有转机!花钱消灾呗!马上说:“好啊,我陪你去买。”然后他们一起去了小商品市场买了个搓衣板回来。

——今日之省

夏轩非和黄易的乒乓球打得都好,唐亦情虽然也不错,到底略逊一筹,被压制得挺惨。最后为了公平一点,只好规定男士站定后便不能动位置,才堪堪能打个平手。

已经十一月了,天气渐冷,衣服也穿得厚。这样运动了半个多小时,三个人都出了一身汗。

黄易心情好,拉着两个人在灯下说话。讲了些别班情报,又问了班里近况,关心了一下两位得意门生的生活和功课,嘱咐唐亦情要多运动,别把身体熬垮了。最后让两个人明天中午吃完饭去他那里一趟,有好东西给他们。

所谓的好东西也不过是来学校打广告的赞助商给的试用品,类似于黄金搭档那种,一人给了一盒,两人都有些囧囧的,提着东西就往教室走。

老远就看到教室门口站了些人,其中一个是自己班里的,另几个男生都不认识。唐亦情有些好奇,快走了几步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结果刚走到近处,场面就瞬间发生了变化。外班几个男孩子里的一个突然就扑了上去,同自己班上那个男生打了起来。唐亦情吓得一愣,倒不是因为打架,而是她看到了刀子,金属的银光猛地一晃,刺得她不得已眯了眼睛,整个人都有些懵了。

回过神来时,又发现不远处有两个穿着黑衣,人高马大的男人正往他们这边跑,明显是社会人员。心跳顿时就加快起来,打架,见了刀子,还出现了这种像是混黑道的,那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

同班同学按理说应当互相帮助,可她没有惹事,所以丝毫都不愿意去趟自己hold不住的浑水。只转身拉了夏轩非的手就往教室跑——人多被伤到的概率就低,她承认自己不厚道,可厚道怎么能跟安全相提并论不是?

夏轩非被拉得往前一倾,女孩子虽然没什么力气,可这么跑着,冲劲儿仍旧有些大。不得已只好反手握住她的手腕,往回拉的同时,上前一步,腾出一只手把人往自己怀里按,既有助于固定住她,也带了些安抚的意味——保镖已经过来了,进教室去反而乱。

那两个虎背熊腰的黑衣男人走到近处后挡在了两人身前,护着他们往清净处走。唐亦情只迷惑了一瞬,就反应过来,原来他们是夏轩非的保镖,顿时心里百味陈杂,又是羞愧,又是自嘲,多了些不明不白的情绪,不太想见人。

大半个学期的相处,让她不知不觉间把夏轩非当作了和她一样的人,每天也上课,做作业,也去吃食堂,没什么不同的。他们之间完全可以平等相处,大家都是一样的人。

直到今天,这时这刻,她才真正的体会到了面前这人的不同之处。他来自显赫的家庭,将来会掌握大笔的家产以及人脉,他本身就代表着权利和金钱,身尊肉贵,受人觊觎,所以甚至需要保镖来保证安全。

唐亦情突然有些沮丧。这些是她一开始就预料到的,也是在同夏轩非的接触中一点一点消磨掉的,如今突然又被加诸在了意识里,那种感觉有些微妙的疼,缠绕在心脏周围,慢慢地压迫着你,死不了,却真的很难受。

闹剧以一声惨叫告终。拿刀的是亦情班上的男生,用刀在学校伤了人,给了个处分,带去看了心理医生,最终定下休学一年,倒没有被开除。

事情的始末唐亦情也了解到了一些。可以说又是班里那个文艺委员惹的祸。概括起来就是漂亮女同学和班上男生走得很近,消息传出去,被女生在平行班的男朋友知道了,结果就带着人上来威慑。没想到文文弱弱的实验班“奸|夫”竟然带了刀,人单力薄的男孩子激动之下不肯缺了气势,便一刀捅下去,扎在大腿上,流了些血,也不必住院。

这样的事件性质恶劣,可说到影响,却也可大可小。市一中平行班的孩子多半家里都有些钱,可要把一根朽木送到实验班,需要的却是势。所以即使动了刀,见了血,也不过定了个记名处分,还是最后可以消的那种。唐亦情最近心累,懒得对这件事发表感慨,毕竟两边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正忙着处理自己心里的那点儿小矫情。自那天下午以后,她就没再去主动找过夏轩非了,倒不是不想,而是理智想,情感想,可最后那点自尊心不想!这种情感理智跟自尊心脱节的状态差不多把她逼得快人格分裂了,心里直骂娘,可现状却没有丝毫的改善。

唐亦情几乎是这件事以后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有自尊心这种玩意儿的,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发作起来却是怎么也止不住。

这下可好,自尊心被伤着了,傲娇了,非要阻止她去找男神,唐亦情即使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也不得不顺着来,因为她现在只要一看到夏轩非就会想起那天那一幕,想起自己愚蠢地把保镖当作黑社会,拉着别人一起逃命,结果最后被证明是自作聪明。

她不断地回忆整件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细细分析起来也没什么特别丢人的地方,可就是觉得非常丢脸。只能再往深处剖析一下,发现心里大概是为自己把夏轩非当作和自己一样的平等的人这样自抬身价的想法而感到羞愧。这就真的没办法了,她想到这个层面上后就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一下伤也无可厚非,矫情就随它矫情一段时间吧,有什么办法呢?

结果这么一矫情就矫情到了寒假的来临。唐亦情仍旧得了榜眼,差了夏轩非十分左右,倒也过得去,不悲不喜的就回了家。

南方没有暖气,冷起来的时候手脚冰凉,僵得动不了。即使自觉如唐亦情,也不得不感慨,太冷了,不想学习!只好准备着去书城找一找金融类专业书来看看,窝被窝里那种方式,也不太用动笔,还勉强能忍受。

书城坐落在市中心的步行街正中央,一共六层楼,面积非常的大,等挑完书出来,只觉得整个脑子都是晕的,于是又拐道去了趟超市,买完零食一后,刚走出出口几分钟,就遇到一只非常漂亮的狗冲她摇尾巴。

黑白两色,体型中等,从长相来看应该是牧羊犬的一种,尖耳朵,毛还很茸,所以年纪一定不大,胖噜噜的,漂亮值爆表。

唐亦情瞬间就眼冒红桃心了,之前的头晕也没了,心里想着今天运气一定会很好,要不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狗狗来跟她打招呼?一边在袋子里飞快地翻着之前买的火腿肠,撕了包装袋递给它吃。

所以说生活就是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那只非常漂亮的狗吃了火腿肠之后尾巴摇得更欢快了,一个劲儿的往唐亦情腿上蹭,一双眼睛黑黝黝,湿漉漉的,让人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唐亦情爱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蹲下身陪它玩了一会儿,才站起来试图寻找它的主人,打算同那位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唠嗑一会儿,以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情。结果扫了一圈,压根就没看到任何人往她这边走;于是再扫一圈,这次发现稍远一点的地方有个人看着好像是认识的,于是又把视线集中到那个人身上,瞄了一会儿,才彻底囧了——夏轩非!

这种事实在是太狗血了,简直天雷阵阵啊!这得多小的概率都能被她碰上?接下来情节会怎么走?一,狗不是夏轩非家的,他们只是单纯碰到,但她被怀疑跟踪男神,心理变态,否则怎么会这么巧碰上?二,这狗是夏轩非家的,他们俩因此而结了狗缘,所以这狗狗没准还会是两人的红娘?

唐亦情想了想常见的小说情节,心里一麻,几乎是控制不住地抖了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再加上之前那别扭劲儿还没过去,现在真是扭头就跑的心都有了。

只是毕竟扭头就跑更加丢人丢面儿,虽然尴尬,也还是硬着头皮在原地等着。

夏轩非慢慢踱到近处,自然而然地对她介绍:“它叫丢丢,苏格兰边境牧羊犬。”顿了顿,又温和道:“它很喜欢你。”虽然是他让丢丢过来打招呼的。。。。。。

唐亦情这才注意到夏轩非手上缠着狗绳,心里默默排除了刚才yy的第一种可能性。两个人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怎么说话了,心里尴尬,可还必须控制着不能表现出来,表情就有些委屈,低头问:“世界上最聪明的狗?”

“对,不过它小时候很笨,出来了就找不到路回自己的窝,所以我表姐给它取名叫丢丢。”

“奥,真可爱。”唐亦情觉得自己说话应该说长一点,否则会显得不太真诚。可说完那几个字以后愣是被卡住了,脑袋里完全没有存货,真正的无话可说!

夏轩非等了一会儿,才弯腰将狗绳给丢丢系上,一手在唐亦情背上以很轻的力道推了一下,直到她顺着力往前一步,又抬起头来看着自己,才说:“边走边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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